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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績法修法違憲? 立院考院舌戰 Empty
發表主題: 考績法修法違憲? 立院考院舌戰   考績法修法違憲? 立院考院舌戰 Empty2010-10-27, 03: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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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績法修法違憲? 立院考院舌戰
更新日期:2010/10/06 03:20 曾薏蘋、朱真楷/台北報導
中國時報【曾薏蘋、朱真楷/台北報導】

考試院力推的《公務員考績法》修法,被立法院評估報告指為「違法違憲」,銓敘部表示,司法院釋字第二四三、二九八、四九一、五八三等號解釋,均肯定懲戒及懲處併存的雙軌制,是考績法規範具懲戒性質的處分,尚非憲法所不許。不過,藍營立委回批,銓敘部錯誤引用大法官解釋,將行政處分與司法懲戒混為一談,未來《考績法》修法問題將越來越嚴重。

儘管被點名的考試院相關單位,昨日發表聲明強調「三%丙等」試辦期間,絕無「最菜打丙」的情況,對丙等有疑議的人也都向考績委員會「申訴中」。

國民黨立委馬文君表示,《考績法》修正草案最嚴重之處,在於訂丙等比率是「未審先判」,造成公務員在缺乏具體丙等要件情況下,難以「預見」是否可能「明明沒錯,還是被打丙等」;換言之,過去公務員只要不滿考績,可依具體事實提出行政、司法救濟,但《考績法》修法若通過,「被打丙等根本不需要具體原因,還能提救濟嗎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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